【申請通知】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申請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受文者:全校教師
副 本: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 115 年 03 月 02 日
文 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 11500009 號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申請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遠距教學實施及評鑑作業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申請流程:
(一)欲申請開課之教師,敬請配合「系課程委員會」時程,填具下列資料並送交院系所辦公室,以利後續系、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1.申請書及教學計畫大綱(附件二)
2.前次開設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與學生質化意見
3.本校遠距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附件三)
(二)各系、院課程委員會依「作業要點」審查前揭資料,並參考前次該門遠距課程教學意見評量資料與成果報書審查結果予以審查,業獲同意開設之遠距課程,敬請各院於115年4月10日(五)前將教師申請資料暨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寄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信箱(cdoffice08@nkust.edu.tw),以利進行後續校外審查。
(三)教務處將於校課程委員會審查前,先送校外委員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推薦,並通過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後,始得開授。
(四)教師開授遠距教學之課程如有下列情事之一,一年內不得申請開授該門課程為遠距教學課程:
1、未經專案簽准異動而改採非遠距教學課程。
2、前一學年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未達三點五。
3、未繳交成果報告書。
三、請各院系所協助提醒教師,如欲申請115-1學期遠距課程,務必於系課程委員會議前完成資料送交。
四、如進行遠距課程中因授課需要而使用他人著作內容,敬請留意著作權法相關法規,以避免侵害他人權利,有關教學相關之著作權,提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之常見問題網址: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66.html,請卓參。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伍辰樺 敬啟(分機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