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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本(26)日期末考試延期補辦之補充說明,請查照。

一、依本校災害事故停止上課作業,因政府宣布停止上課,致當日學期考試停止舉行,應於原訂學期考試週結束後第一日補辦學期考試。

二、若教師或學生於該日補辦考試有困難者,得另行協調補辦日期或由教師評估必要時可調整為其他形式進行評量。如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或調整評分機制,建請授課教師與學生充分溝通,獲共識後在教學平台及其他通訊管道公告,並請請同學留意個人信箱資訊或教學平台訊息。

三、教師如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或調整評分機制,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調整後之評量方式(如:改交書面報告、線上測驗、或調整平時/期中成績佔比)應與原課程大綱之學習目標相符,並確保評分標準對全班學生之公平性。

()更改評量機制前,請務必與修課學生進行充分溝通並凝聚共識。調整方案確定後,請教師務必留存相關溝通紀錄(如:教學平台公告截圖、電子郵件通知或線上投票結果),並於授課大綱系統增加修正,以利後續成績複查或申訴時備查。

四、本學期成績原訂於11575日前繳交,若因本次豪雨停班課影響有延長需求,敬請教師於629日提供當期課號及預計繳交成績的日期告知本處學輔組,並最晚於77日前繳交成績,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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