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學期「創新教學方法補助」徵件,即日起至2月23日中午12時止,敬請教師踴躍申請!
主旨: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創新教學方法補助」徵件自即日起至2月23日中午12時止,詳如說明二,敬請教師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新訂「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係將107-1學期實施之「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辦法」(註:待行政流程通過後廢止)、「問題導向學習課程補助要點」及「磨課師課程作業要點」合併訂定,業經107年12月20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3次季管考會議通過,並107-2學期開始適用及辦理徵件事宜。
二、 旨揭107-2學期「創新教學方法補助」徵件依據上開新訂「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及108年度高教深耕計畫辦理,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一) 補助評選標準請參閱辦法第四條。(其中有關須符合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之一,摘錄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九大核心素養如附件二)。
(二) 每學期至多補助60案為原則。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1萬5,000元為原則。
(四) 獲補助者須於學期結束後3週內,繳交創新教學成果報告和提出獎勵申請。
(五) 獎勵評選頒發獎勵金,卓越獎5萬元、傑出獎3萬元及優良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3名為原則)。
(六)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2月23日(六)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請填妥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三),電子檔及紙本送交所屬校區承辦人員。
三、 另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之「教材、教具製作獎勵」申請時間為每一學年舉辦一次,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先行提供老師參考預作申請準備,擬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後,屆時俟教務處通知提出申請。
(一) 依據「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十條辦理。
(二) 獎勵對象為製作完成之創新教育課程、創業教育課程或其他突破傳統教學方法之課程教材、教具。
(三) 每學年至多評選獎勵3案為原則,頒予「優良教材、教具獎」,頒授獎狀一紙,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
四、 隨文檢附:「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及「創新教學方法及教材教具徵件簡報(如附件四)」供參。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員資訊:
建工/燕巢校區:
羅姿雯(分機:12334)
第一校區:
劉奕君(分機:31152)
楠梓/旗津校區:
謝宛琳(分機:23973)
侯柏溶(分機:23976)
說明:
一、 本校新訂「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係將107-1學期實施之「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辦法」(註:待行政流程通過後廢止)、「問題導向學習課程補助要點」及「磨課師課程作業要點」合併訂定,業經107年12月20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3次季管考會議通過,並107-2學期開始適用及辦理徵件事宜。
二、 旨揭107-2學期「創新教學方法補助」徵件依據上開新訂「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及108年度高教深耕計畫辦理,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一) 補助評選標準請參閱辦法第四條。(其中有關須符合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之一,摘錄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九大核心素養如附件二)。
(二) 每學期至多補助60案為原則。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1萬5,000元為原則。
(四) 獲補助者須於學期結束後3週內,繳交創新教學成果報告和提出獎勵申請。
(五) 獎勵評選頒發獎勵金,卓越獎5萬元、傑出獎3萬元及優良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3名為原則)。
(六)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2月23日(六)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請填妥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三),電子檔及紙本送交所屬校區承辦人員。
三、 另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之「教材、教具製作獎勵」申請時間為每一學年舉辦一次,相關注意事項摘要如下,先行提供老師參考預作申請準備,擬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後,屆時俟教務處通知提出申請。
(一) 依據「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十條辦理。
(二) 獎勵對象為製作完成之創新教育課程、創業教育課程或其他突破傳統教學方法之課程教材、教具。
(三) 每學年至多評選獎勵3案為原則,頒予「優良教材、教具獎」,頒授獎狀一紙,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
四、 隨文檢附:「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及「創新教學方法及教材教具徵件簡報(如附件四)」供參。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員資訊:
建工/燕巢校區:
羅姿雯(分機:12334)
第一校區:
劉奕君(分機:31152)
楠梓/旗津校區:
謝宛琳(分機:23973)
侯柏溶(分機:2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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