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證領取及在學證明申請事宜,請查照。
主旨:108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證領取及在學證明申請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新生學生證預計發放時間為開學第三週,確定日期另通知,屆時統一由班代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領取。
二、有關本校舊生學生證沿用無須更換;另整併改名之系所學生,可於開學第三週起至系辦公室領取「系所改名貼紙」並貼於學生證正面(原系所名稱下方)。(敬請系秘協助辦理)
三、爲保障個人權益,學生證領取後務必確認基本資料,若遺失學生證請至學生證掛失系統登錄,完成後至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申請學生證補發,補發工本費150元。
四、本校學生證Q&A說明,請至註冊組網頁學生證專區詳閱,另學生證與iPASS一卡通結合,具儲值消費功能,使用方式請詳閱說明或參考一卡通網站。
五、完成註冊繳費(財務處出納組入帳後)或就學貸款手續完成,可於校務系統查詢及下載「在學證明」,路徑為(學校首頁/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在學證明書列印)。
六、同學自校務系統下載「在學證明」文件,即可對外使用:若有任何疑問可洽教務處註冊組及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1-31116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綜合第一組,分機51105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綜合第一組,分機18504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綜合第一組,分機52107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綜合第一組,分機2502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綜合第一組,分機5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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