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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本校「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刊登日期]109年2月10日11:00AM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1月31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010648I號函(附件一)及109年1月15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191623B號函修正發布之「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作業要點」(附件二)辦理。

二、依據上開要點,延攬人才分為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兩種類型,並分依領域設置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工學等6個類科進行審查。教育部補助額度說明如下:

(一)玉山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500萬元,一次核定3年,若屬短期交流人員,依實際服務時間依比例核給。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3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玉山青年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核定5年。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5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本案分為預核名額及申請名額兩種方式:

(一)預核名額

1、名額分配方式:依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各領域及經費比重,按級距核給學校單位額度;玉山學者為一個單位、玉山青年學者為三分之一個單位;申請計畫經教育部審查不通過者,其預核名額之單位額度,將退還學校下次申請使用。

2、教育部審查作業:

(1)計畫採隨到隨審。

(2)設置審查委員會,並依領域設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工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六類科,並置各類科召集人,由該各類科召集人推薦學者專家匿名審查。

(二)申請名額

1、名額分配方式:依高教深耕第一部分(落實教學創新、發展學校特色及提升高教公共性)經費,按級距核給學校申請單位額度;玉山學者為一個單位、玉山青年學者為三分之一個單位;申請計畫經本部審查不通過者,其申請名額之單位額度,將不退還。

2、審查作業:

(1)一年審查1次。

(2)設置審查委員會,並依領域設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工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六類科,並置各類科召集人,由該各類科召集人推薦學者專家匿名審查。

四、提送計畫申請案時,除衡酌學者之學術專業、優先選送年輕優秀學者外,亦請注意性別平等及女性學者之比率。未來學者於審查通過後至聘任期間,如涉性別平等案件或其他違反法令行為,教育部得視其情事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付補助經費。

五、檢附本計畫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申請清冊、修正後「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格式中、英文版、願任同意書各1份。

六、本案校內作業如下:

(一)依據上開名額分配原則,本校109年獲申請名額4個單位、預核名額1個單位。

(二)考量該案計畫申請時程時效性,本案由院級學術單位提出,亦可由跨院(中心)研商共同申請,有關申請計畫書電子檔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送到教務處鄭再添專員 (ttj@nkust.edu.tw)收執。

(三)依往例本校申請案名單,俟教務處教學服務組彙整後召開校內審查會議,必要時得送外審評選。程序完備簽核後並依規定期限前函報教育部申請(應於109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教育部高教司,並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四)若對本校109年「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案有疑義時,請洽詢教務處教學服務組鄭再添專員(分機:31154或電子郵件:ttj@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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