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9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主旨:公告本校109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應符合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或碩士學位之在學生(含在職專班),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
潛力。
三、本案申請期限為自109年4月1日(三)至109年4月15日(三)止,請申請學生於上述期間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送交各招收系所
辦公室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四、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為本校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悉依本校相關規章及各院、系、所學位學程相關規定
辦理。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
到。
五、本校電機工程系博士班、電子工程系博士班【甲組(電子組)、乙組(電信與系統組)、丙組(資訊組)、丁組(醫電組)】、管理學院博士
班【甲組(運籌領域)、乙組(資訊領域)】、海事學院海事科技產學合作博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及成績優異及研究潛力之推薦及
審查標準如附件。
六、惠請受理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審查單位,於109年4月30日前完成審查並將相關資料彙送教務處,以利辦理後續陳核及公告錄取名
單事宜。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高子茹 分機:31114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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