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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一案,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 文 者:全體教職員 全體學生

副    本:教學服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108316

文    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0900039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請本校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      來函(附件一)轉知事項如下:

(一)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二)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務必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

網站專區,並於相關宣導或研習時參考、運用。

(三)宣導資料網址如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lp-415-301-xCat-05.html

二、      來函(附件二)轉知事項如下:

(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惠請教師參考使用,以期提升教師正確著作權觀念。

(二)宣導資料網址如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15-855924-5dd9b-301.html

(三)適值近日防疫期間,隨函一併提醒彈性授課方式如採線上教學,其相關上傳資料仍應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倘學校教師對於教材上網如有著作權疑慮,可先洽秘書室法制及稽核組,視案情需要再轉洽學校法律顧問。

三、      參考資訊惠請本校師生下載利用。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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