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一案,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 文 者:全體教職員 、全體學生
副 本:教學服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6日
文 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0900039號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
說 明:
一、 來函(附件一)轉知事項如下:
(一)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
(二)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務必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
網站專區,並於相關宣導或研習時參考、運用。
(三)宣導資料網址如https://topic.tipo.
二、 來函(附件二)轉知事項如下:
(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惠請教師參考使用,
(二)宣導資料網址如https://topic.tipo.
(三)適值近日防疫期間,
三、 參考資訊惠請本校師生下載利用。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