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授課大綱填寫】敬請教師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輸入109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授課大綱,俾利學生選課參考,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本校各教職員工
副 本:本校各學術單位、教務處、教務處課務組、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
文 號:高科大教字第1092500365號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敬請教師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輸入109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授課大綱,俾利學生選課參考,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授課大綱編修管理要點(附件一)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開課作業將於109年6月15日完成,敬請授課教師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3日星期一(學生網路初選第一天)完成授課大綱編修,系統操作路徑簡述如下(詳見附件二-授課大綱操作手冊):
(一)本校首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教職員編號,密碼:預設為身分證或居留證後4碼)/教務登錄作業/【教師】課程大綱輸入系統/進入授課大綱輸入作業/點選109學年度第1學期 /點擊課程科目名稱進入編修。
(二)沿用往年開設課程之授課大綱者:進入授課大綱輸入作業,選擇欲複製之學年度學期後,於該課程右方點選「複製到」即可進入複製頁面,並在「您要複製到學年學期」選擇「109學年度第1學期」,按下確定。
(三)提醒教師每隔3-5分鐘存檔一次,避免資料遺失;課綱編修完成後請務必記得存檔。
(四)所有開設課程請依照格式編修授課大綱,每門課程皆須上傳至技專校院課程資源網,因此授課大綱請務必填列「教學目標」、「教學綱要」、「教學進度」及「成績評定」欄位;惟無固定於每週排定上課時間之課程(例如:論文、實務專題、職場實習等),僅需輸入該課程之「教學目標」及「教學綱要」。
(五)授課大綱「成績評定」欄位請詳列評分標準,並據以評量學生成績;「教科書」若為自編教材者務必勾選。
三、敬請學院、中心及系所協助提醒專、兼任教師109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授課大綱填寫作業,系統尚未登錄授課教師之課程或有教師尚未取得校務系統帳號密碼者,請填妥附件三-授課大綱空白表格,回傳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信箱 mailto:sunny614@nkust.edu.tw (組員吳君苓,分機31152) 以利填報。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敬啟
聯絡人:吳君苓 (分機:31152 E-mail:sunny614@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