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預備研究生申請及相關事宜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學生
副本:全體教職員
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註字第10900054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本校109學年度預備研究生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位辦法」辦理。
二、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四年制及二年制學生得分別於三年級下
各系所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完成審查。
三、109學年度預備研究生申請期限自109年6月23日(二)
四、預研生申請限一系所碩士班,違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之學生,
修碩士班課程。日間部學生修課免繳學分費,
五、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學生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
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六、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
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
學分數。
七、本校各校區109學年度預備碩士班研究生申請資格、
八、另若甄試本校110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經公告錄取,
週內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得比照預研生之規定,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聯 絡 人:高子茹 分機: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