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0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申請事宜,請查照。
主旨:公告本校110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申請事宜,請查照。
說明:
- 依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 本校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靜宜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為促進八校之合作交流,據以提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成效,簽訂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另本校與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簽訂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國立金門大學簽訂學術交流與合作協議書(附件1)。
- 請參閱合作學校開放申請系所資訊(附件2),學生可申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
- 申請110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注意事項如下:
-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1日(五)下午5時止。
- 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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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一份(附件3)
- 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一份
- 學習計畫書一份(撰寫格式請自行設計)(附件4)
- 家長同意書(附件5)
- 合作學校所需之各項文件
- 其它能說明申請人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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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經導師(指導教授)、系(科、所)主管核准後,併同應備文件送教務處註冊組(燕巢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繳交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其所繳交之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 學生申請國內交換學生資料經教務處彙整,陳請教務長核定後,將推薦名冊送合作學校審查。合作學校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學生及其所屬系(所、科)。
- 交換學生因故無法如期前往交換學校學習,應於合作學校開學前向本校教務處申請撤銷,並不得申請延後或替補。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撤銷者,不得再申請甄選。
- 其它未盡事宜請依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及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相關規定辦理。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承辦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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