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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日間部暑期校際選課彈性作業方式通知,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110年5月20日109學年度第13次因應嚴重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暨110年5月21日109學年度第3次緊急防疫小組會議決議辦理,本次暑修課程全部採線上教學。

二、校際選課(本校生) 

(一)     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校際選課申請單(本校生),填校際選課申請單後簽名,拍照或掃描連同附件資料,以EMAIL或傳真至所屬系所。

(二)     所屬系所核章後送綜合業務處審核,綜合業務處將審核結果掃描寄至學生本校學號電子信箱。

(三)     學生持審核通過之校際選課申請單至他校辦理選課。(辦理前請先詢問他校辦理方式)

(四)     取得經他校核章後申請單後,拍照或掃描連同附件資料,以EMAIL或傳真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五)     校際選課起訖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7日(三)17:00,如因配合開課學校收件時間,請先行向綜合業務處報備。

三、校際選課(他校生)

(一)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校際選課申請單(他校生),填妥校際選課申請單(他校生)並經原就讀學校系所主管及教務單位簽章後,拍照或掃描連同附件資料,以EMAIL或傳真至開課系所,開課單位審核後送綜合業務處。綜合業務處審核後將審核結果掃描寄至學生所填信箱。

(二)校際選課起訖時間:110年7月5日至7月7日。

(三)校際選課繳費時間:110年7月9日至7月12日

(四)費用計算:如學分數與修讀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

(五)繳費方式:超商繳費、ATM轉帳或台企銀各分行繳納。

(六)暑修繳納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選、退費。

(七)經查驗繳費紀錄未於繳費時間內繳費者,以退選處理,並通知所屬學校。

四、檢附「校際選課申請單(本校生)」、「校際選課申請單(他校生)」、「學雜費收費標準」供參。

教務處  敬啟 

各校區選課洽詢窗口: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1102~51103、51105~51108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18502~18504、18508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2102~52104、52107、52108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25021~2502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3103、53105~5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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