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3學期教師登錄學生成績通知-暑修(楠梓/旗津校區)
一、暑修成績記載表列印:
教師授課之各科目成績記載表(學生成績清冊),請逕行自本校「校務行政系統」下載或列印(學校不主動發送),學生名冊如有增減,請洽詢註冊組楠梓校區(分機:2035-2039)或旗津聯合辦公室(分機:5022-5023)各系承辦人員。
二、暑修成績登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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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五專、二技、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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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成績 |
107年7月16日-107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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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成績 |
107年7月16日-107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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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績 |
107年7月16日-107年8月26日 |
三、學生考試請假處理:依本校學則及「期中(末)考試請假補考辦法」規定辦理。
(一)申請時間:期中(末)考試請假者,應事先提出申請,遇有臨時偶發事件,須在事件發生起三日內提出申請。
(二)補考時間:考試後二週內,學生依課務組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補考;無故不參加補考者,成績以0分計。
(三)成績計分方式:
本校學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學生於期中及期末考試時因故請假核准者,除公假、重病住院、分娩假、懷孕請假、哺育三歲以下幼兒之照顧假、直糸親屬或配偶之喪假補考按實際成績給分外,其他事故請假補考者,其成績以六十分為基數,超過部分以五折併計,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依學生考試請假補考辦法得予補考以一次為限。」
例如:某生某科考試時請病假,其補考成績為80分,經換算後其考試成
績應為70分【60+(80-60)*0.5】。
(四)學生如尚未參加補考,請授課教師先以0分登錄;俟補考完成後,請將補考後試卷及成績送交註冊組另行登錄其成績。
四、各項成績之計算比例,系統預設為30%、30%及40% (可自行調整)。
五、期中(末)考卷,敬請送交註冊組集中保管。
六、授課教師於網路登錄成績後,請檢核「正確」後「再傳送註冊組」。
七、學期成績遞送單(須列印核對並簽名後,再繳回註冊組),俾利永久歸檔。
(為避免影響送交成績評鑑,請授課教師於期間內登錄並傳送成績;另為減少學生疑義,成績傳送前,請再次檢核)。
八、學生成績登錄操作說明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站首頁右側,
快速連結選單下成績登錄專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