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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為配合開課審查作業,欲申請開設111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師長,請先提送開課系/院課程委員會審查,詳如說明二,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師(專任、專案)、全校兼任教師、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創創)、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

日 期:民國 111 年 2 月 1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服 字第1110000025號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申請通知】為配合開課審查作業,欲申請開設111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師長,請先提送開課系/院課程委員會審查,詳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遠距教學實施及評鑑作業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需先提送開課系/院級課程委員審議後,再送校外委員審查,詳如下: 

(一)欲開課教師,敬請配合開課單位「系課程委員會」召開時程,填具下列資料,逕送至各院系所辦公室,以俾利提案至「系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討論審議

   1.申請書(附件二) ※請使用11009修正版表單

   2.教學計畫大綱(附件三)※請使用11009修正版表單

   3.前次開設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與學生質化意見

   4.本校遠距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附件四)

(二)業經各系/院課程委員會同意開設遠距課程,敬請各院於111年4月13日(星期三)前將上開教師申請資料暨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寄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信箱(cdoffice01@nkust.edu.tw),以進行後續校外審查事宜。

(三)教務處於校課程委員會審查前,將各開設遠距課程資料提校外委員審查,達三分之二以上審查委員推薦之課程,並經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始得開授。

(四)教師申請開授遠距教學之課程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授課教師一年內不得申請開授該門課程為遠距教學課程:

1、未經專案簽准異動而改採非遠距教學課程

2、前一學年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未達三點五

3、未繳交成果報告書

三、敬請各院系所辦公室協助提醒所屬師長,如欲申請111-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敬請填妥說明二相關申請資料,於系課程委員會議前送至系辦,並請各開課單位於系課程委員會與院課程委員會中提案討論。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敬啟
聯絡人:林玲萍
分機:31154
e-mail
s42630@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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