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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已 於111年9月13日22:00修復完畢,本校研究所必修學生已可登入網站 上課暨測驗,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日間部碩士學生、全校日間部博士學生、全校進修部碩士學生、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 、建工綜合業務處 、建工綜合一組 、第一綜合業務處 、第一綜合一組 、楠梓綜合業務處 、楠梓綜合一組、燕巢綜合業務處 、燕巢綜合一組 、旗津綜合業務處 、旗津綜合一組
日 期:民國 111 年 9 月 1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10000207 號

主 旨:【公告事項】--「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已於111年9月13日22:00修復完畢,本校研究所必修學生已可登入網站上課暨測驗,請查照。

明: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於11191314:3022:00異常,致必修學生無法登入。該網站已於11191422:00修復完畢,本校研究所必修學生已可登入網站上課暨測驗
  • 若有必修學生於系統發生異常時,正好在填寫或送出總測驗,因異常而導致測驗送出失敗,請參閱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2022-09-14最新消息(或附件1)辦理。
  • 再次提醒本校研究生提出學位考試前,須完成旨揭網站修習入學學年度指定課程及完成測驗,實施對象與方式說明如下。
  • 實施對象:
  • 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第一校區研究生
  •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
  • 實施方式:
  • 研究生提出學位考試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共18個單元,時數6小時,若通過課程總測驗,即可於「學習歷程」下載修課證明PDF電子檔。
  • 旨揭線上平台登入及操作方式,請以「必修學生」登入,預設帳號為學號、密碼為學號後五碼,請參閱必修學生使用手冊(如附件2)。
  • 111學年度入學之學生必須修習111學年度必修課程,系統已自動為111學年度學生套用課表(如附件3)。原110學年度()前入學的學生則依原入學年度必修課程修課(如附件4)。
  • 另自 2022810日起,學生課表必修單元「0105_不當研究行為:捏造與竄改資料」,變更為「0105_不當研究行為:造假與變造資料」,詳見公告:https://ethics.moe.edu.tw/news/detail/263/
  • 本校研究生若於入學前已修讀該入學年度研究生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課程,課程名稱相同,取得修課證明者,得免再重複修讀。
  • 提供111學年度必修學生修課常用資訊,請參考:
  • 各系(所、學位學程)得依特性與需求,如有訂定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或替代措施,請洽各系(所、學位學程)辦理。
  • 若無法登入系統,請向教務處註冊組洽詢(07-601100031115)。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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