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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防疫事項】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本校學生申請考試請假補考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本校學生考試請假補考須知規定,學生申請考試請假補考,應依學務處學生請假辦法之規定辦理請假,並於請假核准後三日內申請補考,經授課教師核准,送綜合業務處備查,始得補考。

二、   有關本校學生申請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假及疫苗接種假之請假規定,請依學務處網站公告說明辦理。

https://2019-ncov.nkust.edu.tw/p/412-1123-5394.php

三、   因應新冠肺炎,學生如於期中、期末考試請假需辦理補考,其程序如下:

(一) 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假:

  1. 請假核准後三日內,立即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各科授課老師與系所承辦人員並檢附居家隔離書或相關證明,敘明因確診無法到校,須申請補考。
  2. 居家隔離結束後,請完成請假補考單之核章程序。
  3. 因防疫假申請補考者,補考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二) 疫苗接種假:

  1. 請假核准後三日內,立即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各科授課老師與系所承辦人員並檢附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敘明因施打COVID-19疫苗身體不適而無法到校考試,須申請補考。
  2. 恢復健康後,請完成請假補考單之核章程序。
  3. 因疫苖接種假申請補考者,補考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4. 依學務處請假規定學生可申請疫苗接種假,以三天為限(含接種當日);若三天後身體依舊不適,則以病假方式處理。以病假申請補考者,大學部、專科部學生成績超過六十分或研究生成績超過七十分之部分,以百分之八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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