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1學年度五專及大學部畢業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請查照。
一、依本校「頒發應屆畢業生學業優良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及標準:
(一)五專部應屆畢業生(不含延修生)班級人數在五人以下者不予奬勵;六至十五人者,每班第一名頒發學業優良奬狀;十六人以上者,每班前三名均頒發學業優良奬狀。五專生成績以在校前九個學期計算。
(二)大學部應屆畢業生(不含延修生)班級人數在五人以下者不予奬勵;六至十五人者,每班第一名頒發學業優良奬狀;十六人以上者,每班前三名均頒發學業優良奬狀。四技生成績以在校前七個學期計算,二技生以在校前三個學期計算。
三、111學年度五專及大學部畢業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如附件。
教務處學習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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