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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事宜,請查照。

日 期:民國 112 年 6 月 5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20000140 號

主 旨:申請通知--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辦理

二、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日程為112年6月12日(一)至112年7月31日(一)止。依據旨揭法規第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者,四年制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二年制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一)修滿該系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及格。

(二)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

(三)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歷年名次(不含畢業當學期)在該系或班(組)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四)完成校訂及系訂畢業條件。

三、111學年度第2學期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約於112年7月上旬計算完畢(依本處學習輔導組通知辦理),欲申請同學可先填寫「申請書」送至系辦,俟本學期學業平均總成績確定後再繳交證明文件在校「歷年學業總平均:歷年成績單」(含畢業當學期)與「歷年名次:在學成績名次證明書」(不含畢業當學期)至系辦,本申請作業需於112年7月31日(一)申請完畢。

四、惟若申請學生於111-2學期修習職場實習(不含專案實習)或出海實習,且在申請作業截止日112年7月31日(一)前述實習課程成績尚未齊全者,則最晚需於112年9月22日(五)前補證完畢。

五、檢附申請書及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如附件。

六、聯絡人資訊: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4。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1102、51103、51105-51108。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1110-51113。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18502、18503、18611、18612。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3102~53108。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3111。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2103、52104、52202、52207、52112。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2108、52111、52112。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25022、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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