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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二期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師

副本:各單位公務信箱、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27月20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200568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二期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719日臺教資()字第1122702919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為因應未來跨域應用到資訊科技的人才需求,鼓勵大專校院提出「教育領域及資訊領域」跨領域整合之課程教學、發展專業融入補充教材或相關教學活動之微學程,以培養教育與數據分析核心能力兼具之本土人工智慧與教育數據分析理論與實作人才,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

三、有關「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二期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計畫內容

1.計畫期程:112111日起至114131日。

2.學校提出計畫申請前應先校內程序整合資源,每校申請至多以1件為原則。

3.課程規劃:需包含跨域基礎課程、進階課程、實務課程三類。各類課程應開設多門科目,每門課程以13學分為主(依審查評分原則,至少開設:基礎課程4門、進階課程2門、實務課程1);學生於計畫執行期間應修畢基礎課程至少2門、進階課程至少1門及實務課程至少1門,且總學分至少應修10學分,方能取得微學程證明。

4.課程名稱:須由申請學校所具備院系及專任師資之專長,經審核通過後提出。

5.課程時數:每一學分應至少開設16節課、最多為18節課,每節課50分鐘。

6.課程執行之教材內容須放至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供一般民眾線上學習。

(二)經費編列

1.補助額度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經費全額補助,可支應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

2.補助原則

(1)教學活動進行方式,除開課教師教學外,得聘請跨系院專家學者或相關產業專家偕同進行。

(2)所申請之計畫如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機關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於事後經查證重複補助,應繳回是項補助經費。

(3)申請人應審慎評估執行能力,並考量自身資源條件後,再提出申請;如經核定補助但因故無法執行完畢,將停止該申請人2年補助之權利。

(三)審查作業:經相關專業學者書面審查通過後,由申請學校主持人口頭報告規劃內容並經複審會議擇優錄取。

四、聯絡窗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辦公室郭亭妤小姐,電話:(02)7749-3467

五、校內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依下列時程提送相關資料)

(一)11287()請先填報申請意願表單 ,包含填報申請所需之基本資料。因本案以一校一計畫為限,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期限內填寫表單。如本處登記案件逾該部之申請上限,則召開協調會遴選計畫主辦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意願表單填報截止前完成登記之計畫,前開會議不予受理。

(二)112823()中午12,請提送計畫書電子檔(初稿含經費規劃表)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以利進行初步檢核及彙整用印等行政作業,本組將於831()回傳用印完畢之文件予申請教師。

(三)11294()中午12時前申請教師完成上傳教育部申請表單

六、檢附來函等相關資訊,詳細資訊可參閱教育部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網站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林玲萍(分機31154,信箱:s42630@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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