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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師

副本:各單位公務信箱、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29月8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200704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94日臺教資()字第1122703479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為鼓勵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合作,開發符合中小學教學使用需求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VR)教學應用教材,藉以發展國內自製教材,支援中小學課堂教學應用,並培養大專校院開發人才。

三、有關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1131231日。

(二)學校提出計畫申請前應先校內程序整合資源,每校不同主持人以申請2件計畫案為限,每計畫開發1項教材為原則。

(三)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負責課程教材設計製作,且與中小學(示範學校)合作進行開發之課程教材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

(四)計畫團隊組成

  1. 由具有優良VR教材開發經驗之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與1所中小學或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共同規劃並開發,必要時可聘請績優企業進行產學合作之員開發,團隊分工應明列於計畫書,並依循之。
  2. 計畫團隊之合作中小學學校:須具備可實施試教授課之資訊設備與無線網路環境。
  3. 計畫主持人: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相當資歷人員擔任,需為申請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
  4. 執行工作小組:執行本計畫專案規劃、管理,並參與各階段工作流程。
  5.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成員為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至少邀請2位參與,協助規劃、課程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等工作。

(五)經費編列原則

  1. 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每案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140萬元為原則,視教材設計、單元數目及審查結果,分級支應。
  2. 自籌經費:採部分補助,自籌經費比率不得少於計畫補助額度之10
  3. 人事費編列:以計畫主持人、協同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助理為主,最多編列4人。
  4.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至少邀請2位教師參與,編列顧問團相關費用,須占補助金額總額10%以上。
  5. 設備費:限採購教材研發與製作所需設備,應具體說明其用途,補助金額以不超過20萬元()為原則。
  6. 行政管理費:限支應資訊設備維護費及無線網路連線費。
  7. 所申請之計畫如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機關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六)審查方式:由教育部審查小組以書面審查、會議審查或發表會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受補助單位進行簡報。

四、線上徵件說明會資訊

(一)時間:112914(星期四),上午10時。

(二)報名資訊:請於912(星期二)前完成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Vp2qmMiNuvhzvBu6)

五、校內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依下列時程提送相關資料)

(一)112925()前:請先填報申請意願表單 因本案以每校限申請2計畫案,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期限內填寫表單。如本處登記案件逾該部之申請上限,則召開協調會遴選計畫主辦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意願表單填報截止前完成登記之計畫,前開會議不予受理。

(二) 1121011()中午12,請提送下列文件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俾憑續辦簽請用印:

    1、計畫書初稿(含教材開發切結書)

    2、計畫項目經費表

(三)1121017()中午12時前,繳交裝訂完成計畫申請書及電子檔光碟片至本處(各1式1份,裝訂規定詳如徵件須知P.3計畫申請階段-申請文件;如需協助製作,請務必先來電/信洽詢承辦人喔!)。

(四)1121020():本組彙整備文統一郵寄並Email至計畫辦公室。

六、聯絡窗口:淡江大學VR教材開發推動及示範計畫劉珍汝小姐、蔡沛璇小姐,電話:(02)2621-5656分機3652Emailcvlab.ed@gmail.com

七、檢附來函等相關資訊(如附件),詳細資訊可參閱教育部「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網站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林玲萍(分機31154,信箱:s42630@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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