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師
副本:各單位公務信箱、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200704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4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3479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為鼓勵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合作,開發符合中小學教學使用需求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VR)教學應用教材,藉以發展國內自製教材,支援中小學課堂教學應用,並培養大專校院開發人才。
三、有關113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學校提出計畫申請前應先校內程序整合資源,每校不同主持人以申請2件計畫案為限,每計畫開發1項教材為原則。
(三)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負責課程教材設計製作,且與中小學(示範學校)合作進行開發之課程教材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
(四)計畫團隊組成
- 由具有優良VR教材開發經驗之大專校院專業系所與1所中小學或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共同規劃並開發,必要時可聘請績優企業進行產學合作之員開發,團隊分工應明列於計畫書,並依循之。
- 計畫團隊之合作中小學學校:須具備可實施試教授課之資訊設備與無線網路環境。
- 計畫主持人: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相當資歷人員擔任,需為申請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
- 執行工作小組:執行本計畫專案規劃、管理,並參與各階段工作流程。
-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成員為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至少邀請2位參與,協助規劃、課程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等工作。
(五)經費編列原則
- 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每案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140萬元為原則,視教材設計、單元數目及審查結果,分級支應。
- 自籌經費:採部分補助,自籌經費比率不得少於計畫補助額度之10%。
- 人事費編列:以計畫主持人、協同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助理為主,最多編列4人。
-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至少邀請2位教師參與,編列顧問團相關費用,須占補助金額總額10%以上。
- 設備費:限採購教材研發與製作所需設備,應具體說明其用途,補助金額以不超過20萬元(含)為原則。
- 行政管理費:限支應資訊設備維護費及無線網路連線費。
- 所申請之計畫如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機關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六)審查方式:由教育部審查小組以書面審查、會議審查或發表會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受補助單位進行簡報。
四、線上徵件說明會資訊
(一)時間: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
(二)報名資訊:請於9月12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Vp2qmMiNuvhzvBu6)。
五、校內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依下列時程提送相關資料):
(一)112年9月25日(一)前:請先填報申請意願表單 ,因本案以每校限申請2件計畫案,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期限內填寫表單。如本處登記案件逾該部之申請上限,則召開協調會遴選計畫主辦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意願表單填報截止前完成登記之計畫,前開會議不予受理。
(二) 112年10月11日(二)中午12時前,請提送下列文件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俾憑續辦簽請用印:
1、計畫書初稿(含教材開發切結書)
2、計畫項目經費表
(三)112年10月17日(二)中午12時前,繳交裝訂完成之計畫申請書及電子檔光碟片至本處(各1式1份,裝訂規定詳如徵件須知P.3計畫申請階段-申請文件;如需協助製作,請務必先來電/信洽詢承辦人喔!)。
(四)112年10月20日(五)前:本組彙整備文統一郵寄並Email至計畫辦公室。
六、聯絡窗口:淡江大學VR教材開發推動及示範計畫劉珍汝小姐、蔡沛璇小姐,電話:(02)2621-5656分機3652、Email:cvlab.ed@gmail.com。
七、檢附來函等相關資訊(如附件),詳細資訊可參閱教育部「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網站。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林玲萍(分機31154,信箱:s42630@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