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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徵件中,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專案)、各行政及學術單位公務信箱

副 本: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文 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號

附 件:如說明

主 旨:【計畫申請】勞動部「11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徵件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112年10月16日高分署綜字第1120216991號(如附件一)辦理。

二、為提升大專生之就業知識、技能、態度,勞動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實務導向之訓練課程,請有意願申請之專任教師備妥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暨經費規劃表(實務學程附件二-1、訓練學程附件二-2)(並應至系統建置相關資料)。

(二)計畫配合款補助申請表(核章後之紙本)(如附件三)。

(三)經事業單位核章之產學合作契約書(參考格式已附於空白計畫書最後一頁)。

(四)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及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三、本次提案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15日止(郵戳為憑),請有意申請之專任教師,依下列時程辦理

(一)於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前先來信或來電通知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窗口吳君苓,sunny614@nkust.edu.tw,分機31152)。

(二)申請書暨經費規劃表「電子檔」請於113年1月2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unny614@nkust.edu.tw。

(三)申請文件「紙本資料」請於112年1月8日(星期一)以公文交換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吳君苓收執,以利在規定期限前備文申請。

四、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預計於11月舉辦113學年度計畫說明會,確切時間及地點待來函後另行公告。

五、檢附113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簡介(如附件四)及勞動部112年5月8日修正之「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規定(如附件五)敬供參考。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吳君苓 敬啟(分機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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