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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領域系列課程計畫」徵件事宜,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學術一級公務信箱、系所單位公務信箱、全體教師
副本: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300451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領域系列課程計畫」徵件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6日臺教資(二)字第1132702200號函辦理。
二、 計畫目的:引導非電資系所運用人工智慧(含生成式AI)技術解決專業議題,提升自身專業職能,及引導電資系所結合其他專業領域,優化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並跨域應用,據此人才培育目標規劃及發展系列課程,並導入AI資訊辨識及倫理等議題。
三、 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四、 補助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
五、 計畫申請方式摘要如下:
(一) 本計畫為部分補助,每案本部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 200 萬元為原則。
(二) 計畫經費自籌款規定:學校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教育部補助額度之10%。
(三) 本計畫共分2種類型,各校甲類及乙類合併至多補助2案,計畫類別:
1、 甲類:生成式AI 技術人才。
(1) 課程限制:不補助開設先修課程。
(2) 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資格:主持人及協同主持 人至少1人應具備 教師教學增能或教學傑出經驗,例 如:EMI 訓練、傑出教師獎、設計思考受訓等,需檢附佐證資料。
2、 乙類:應用生成式AI 跨領域人才
(1) 課程限制:補助開設先修課程。
(2) 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資格:主持人及協同主持 人至少一人需具備電機或資訊領域博士學位。
(四) 每校計畫申請件數以5件為限,學校申請計畫達1案以上,應有計畫聯絡人統整學校所有申請案件事宜,並列於計畫書聯絡人欄位。
(五) 於教部公告申請截止日前至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六、 校內作業期程:
(一) 113年6月17日(一)下午5時前;因每校計畫申請件數以5件為限,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於期限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教務處承辦人,完成登記事宜。如本處登記案件數逾申請上限,則召開協調會,遴選計畫主辦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登記截止日前登記之計畫,前開會議不予受理。
(二) 113年6月26日(三)下午5時前;繳交需用印之申請資料至本處,俾憑續辦簽請主計單位及機關學校首長用印事宜。繳送資料明細如下:
(1) 計畫申請書封面。
(2) 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請計畫主持人先行完成簽章。】
(3) 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承辦單位欄位由主持人、單位主管先行完成核章。】
※本表送出前,建議先請本校主計同仁先行協助檢視無誤後,再行送至本處,以避免因誤編經費而延誤用印時程。
(4) 本校計畫配合款補助申請表。【請依規定隨案檢附計畫申請書,並依欄位順序由計畫主持人、系、院完成核章。】
1. 113年7月8日(一)下午5時前;由申請單位至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 )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並將已完備程序之計畫書文件(1式2份,含正本1份與影本1份、簡單裝訂)送至本處,由本處於113年7月10日(三)前,將計畫書寄至計畫辦公室,完成申請作業。
七、 計畫相關資訊及問題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計畫辦公室陳助理,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3495
八、 檢附計畫徵件來函及其相關附件詳如附加檔案。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王怡晴(分機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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