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三期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師
副本:各單位公務信箱、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300453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三期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2424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為因應未來資料科學跨域應用之人才需求,本計畫鼓勵大專院校整合教育和資訊領域之知識及技術,提出跨領域之課程教學等相關教學活動,以培育具備教育與數據分析核心能力之專業人才。
三、有關「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計畫」第三期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計畫內容
- 計畫期程:自113年11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
- 計畫主持人應由各申請學校之副校長、教務長或院長其一擔任,以協助整合校內跨系所資源及行政單位支持。
- 學校提出計畫申請前應先校內程序整合資源,每校申請至多以1件為原則。
- 開課原則:需包含跨域基礎課程、進階課程、實務課程三類。各類課程應開設多門科目,每門課程以1至3學分為主;學生於計畫執行期間應修畢基礎課程至少2門、進階課程至少1門、實務課程至少1門且總學分須達10學分,方能取得微學程證明。
- 課程名稱:由申請學校所具備院系及專任師資之專長,經審核通過後提出。
- 課程時數:每1學分至少開設16節課、最多18節課,每節課50分鐘。
- 本計畫須規劃課程內容上架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依成效考核:計畫期程內至少須上架2門課程,其中須含1門基礎課程)。
(二)補助原則
- 補助額度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經費全額補助,可支應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
- 人事費:得編列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專、兼任助理,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
- 設備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六分之一為原則。以採購本計畫相關教學設備為主,不得使用本部補助款採購一般、事務性及個人教學設備如單槍投影機、實驗桌椅、印表機及個人電腦等。
- 所申請之計畫如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機關之補(捐)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於事後經查證重複補助,應繳回已撥付款項。
- 申請人應審慎評估執行能力及考量自身資源條件後,再提出申請;如經核定補助但因故無法執行完畢,將停止該申請人2年補助之權利。
(三)審查作業:經相關專業學者書面審查通過後,由申請學校計畫主持人口頭報告規劃內容,並經複審會議擇優錄取。
四、旨揭計畫徵件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年6月26日(星期三)15:00-16:00。
(二)地點:高雄展覽館304b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39號)。
(三)報名資訊:名額有限,請於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報名(網址:https://tinyurl.com/27498ayh)。
五、聯絡窗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辦公室曾雍盛先生,電話:(02)7749-3467、(02)7749-3440。
六、校內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依下列時程提送相關資料):
(一)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填報申請意願表單:因本計畫以一校一計畫為限,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期限前填報意願表單。如本處登記案件逾該部之申請上限,則召開協調會遴選計畫主辦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意願表單填報截止前完成登記之計畫,前開會議不予受理。
(二) 113年8月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截止收件:敬請申請單位提送計畫書電子檔(初稿,含經費規劃表)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以利進行初步檢核及彙整用印等行政作業。
(三)1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計畫申請:由申請單位至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網址:https://pads.moe.edu.tw)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
七、檢附來函等相關資訊。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林玲萍(分機31154,信箱:s42630@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