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修正本校「學生請領各項證件須知」,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
日 期:民國 113 年 3 月 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30000068 號
附 件: 1-附件1-學生請領各項證件須知修正條文對照表 2-附件2-學生請領各項證件須知全文
主 旨:【法規公告】--修正本校「學生請領各項證件須知」,
說 明:
一、旨揭法規業經112年12月20日112學年度2次教務會議
二、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須知附件一更名為附表一。
(二)調整各項證件項目次序。
(三)新增申請方式說明。
(四)調整紙本文件工本費收費標準。
(五)新增電子文件驗證工本費收費標準。
三、本修正案自113 學年度起施行,有關電子文件驗證事宜,
四、檢附本校「學生請領各項證件須知」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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