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114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師
副本:各單位公務信箱、教學服務組
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6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教字第11300564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計畫徵件】檢送教育部辦理113-114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9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3214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為鼓勵大專校院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合作,開發符合中小學教學使用需求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VR)教學應用教材,藉以發展國內自製教材,支援中小學課堂教學應用,並培養大專校院開發人才。
三、有關113-114年「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4年7月31日。
(二)由大專校院專業系所為單位提出申請計畫,每校不限申請件數。
(三)計畫徵選類型:
- VR教材開發:製作VR教材融入課程教學使用,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為範圍,內容須以符合中小學自然科學領域、高職課程,讓學習者模擬體驗與演練過程,幫助提升理解與學習效果,採「微單元」型式開發。
- VR素材開發:須優先配合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及各縣市XR數位共學中心教學所需開發VR素材再行加工後製(例如3D物件、3D場景、VR360影片等)。
(四)經費編列:
- 補助經費:採分年撥付方式辦理。
- 自籌經費:採部分補助,自籌經費比率不得少於計畫補助額度之10%。
- 補助額度:
(1)單一VR教材微單元: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視教材設計、單元數目及審查結果補助經費。
(2)單一VR素材:最高以5萬元為原則(指非上述VR 微單元內的3D物件等素材),視個別素材規格(如結構複雜度、可互動性等)及審查結果補助經費。各VR單元素材複雜度、大小等不,應分別說明素材經費編列需求。 - 人事費編列:以計畫主持人、協同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助理為主,最多編列4人。
-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
(1)單一VR素材微單元單一VR素材微單元:至少編列2位教師參與,編列顧問團相關費用,須占補助金額總額10%以上。
(2)單一VR素材:顧問團可僅編列1位教師參與。 - 設備費:僅限採購教材研發與製作所需設備,應具體說明其用途。
- 行政管理費:僅限資訊設備維護費及無線網路連線費。
- 所申請之計畫如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機關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五)計畫團隊組成:
- 由具優良VR教材開發經驗之大專校院相關專業系所成員組成,須包含「VR教材開發」、「內容專家」與「數位教學設計」等專業人員組成,並鼓勵與中小學(示範學校)、社教機構、政府機關相關計畫、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必要時也可與績優企業產學合作,支援計畫開發所需之內容素材、技術、工具、課程平臺、授課環境設備等相關資源,團隊之分工應明列於計畫書,並依循之。
- 計畫團隊之合作中小學學校:須具備可實施試教授課之資訊設備與無線網路環境(來源由校方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籌)。
- 計畫主持人:需為大專校院正式編制內之專任(或專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相當資歷人員。
- 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顧問團:成員為中小學(示範學校)教師,至少邀請2位參與,協助規劃、課程試教及學習成效評估等工作。
(六)審查方式:由總計畫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通知申請單位以線上或現場方式出席報告及詢答。
四、校內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依下列時程提送相關資料):
(一)113年8月26日(一)前:請先填報申請意願表單。
(二)113年9月4日(三)中午12時前,請提送下列文件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俾憑續辦簽請用印:
- 計畫書初稿(含教材開發切結書)
- 計畫項目經費表(點我下載)
(三)113年9月10日(二)中午12時前,繳交裝訂完成之計畫申請書及電子檔光碟片至本處(1式1份)。
(四)113年9月13日(五)前:本組彙整備文統一郵寄並Email至計畫辦公室。
五、聯絡窗口:淡江大學VR教材開發推動及示範計畫劉珍汝小姐、蔡沛璇小姐,電話:(02)2621-5656分機3652、Email:cvlab.ed@gmail.com。
六、檢附來函等相關資訊(如附件),詳細資訊可參閱教育部「虛擬實境教學應用教材開發與教學實施計畫」網站。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林玲萍(分機31154,信箱:s42630@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