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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各系(所)班級導師上網填寫113學年度第2學期五專部及大學部「預警學生學習輔導紀錄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習預警制度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當學期預警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列為所屬院系實施學習輔導當然對象。各項輔導措施實施過程及結果,應予以紀錄,必要時得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共同輔導。

三、本校113-2學期預警需輔導學生資料已彙整完畢,敬請各班之導師,於114年6月15日(星期日)前「導師導生互動平台」內察看需輔導之學生資料並填寫「學生學習輔導紀錄表」(操作手冊詳如附件)

※注意事項:

需預警輔導學生之導師如有二位以上,僅需由一位導師輸入輔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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