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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事宜,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學生、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綜合業務處、建工教學綜合組、第一教學綜合組、楠梓教學綜合組、燕巢綜合行政組、旗津綜合行政組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教務處學輔組

日 期:民國 114 年 6 月 9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40000119 號

附 件: 1-本校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書 2-本校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法

主 旨:【申請通知】--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日程為114年6月9日(一)至114年7月11日(三)止。依據旨揭法規第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者,大學部四年制及五專部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大學部二年制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一)修滿該系(科)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及格。

    (二)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

    (三)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歷年名次(不含畢業當學期)在該系(科)或班(組)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四)完成校訂及系(科)訂畢業條件。

三、113學年度第2學期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約於114年7月上旬計算完畢(依本處學習輔導組通知辦理),欲申請同學可先填寫「申請書」送至系辦,俟本學期學業平均總成績確定後再補繳交證明文件「歷年學業總平均:在校歷年成績單」(含畢業當學期)與「歷年名次:在學成績名次證明書」(不含畢業當學期),本申請作業需於114年7月11日(五)申請完畢。

四、惟若申請學生於113-2學期修習職場實習(不含專案實習)或出海實習,且在申請作業截止日114年7月11日(五)前述實習課程成績尚未齊全者,則最晚需於114年9月19日(五)前補證完畢。

五、檢附申請書及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如附件。

六、聯絡人資訊: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4。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1103、51105、51108、51110、51111、51112、51113。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18502、1850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3103、53104、53105、53107。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25022~25023。


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高子茹
分機:31114
e-mail:amygao@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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