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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新南向數位共學跨境合作計畫」徵件須知,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參加線上說明會並請於12月29日中午10時前回覆本處登錄,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23日臺教資(二)字第1142703782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鼓勵大學校院基於學校永續發展目的,開發具特色的創新數位課程、推動跨國共學與共授課程,鏈結國外姊妹校及新南向國家,共同推展數位學習創新應用。

三、計畫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執行重點:以新南向國家學習者學習需求為主,開發或再設計具特色的、優質創新數位課程(磨課師)。

(二)計畫期程:自115年3月1日至117年2月28日止。

(三)申請原則:以校為單位申請,計畫主持人由二級以上行政主管擔任,協同國際處或國際招生單位,整合校內團隊及資源。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案採部分補助,每校每年度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200萬元為原則,全案補助以400萬為限。(另須自籌經費至少20%)。

五、校內作業:

(一)114年12月29日(一)上午10時前:請有意申請之單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教務處承辦人(謝瑋宸專案副理,電子郵件:ta117213@nkust.edu.tw),本處將視登錄案件狀況,必要時召開協調會遴選申請單位。限於作業時程,未於校內登記截止日前登記之計畫,逾時恕不受理。

(二)115年1月7日(三)中午12時前:繳交計畫申請資料及本校計畫配合款補助申請表(附件1)至本處,俾憑彙整辦理計畫書用印等行政作業。

(三)115年1月14日(三)前:提供用印後文件予申請單位,便於截止日期115年1月15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及相關申請資料,傳送至elmo@nycu.edu.tw完成計畫申請。

(四)校內聯絡窗口: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謝瑋宸專案副理,分機31188,電子郵件:ta117213@nkust.edu.tw

六、檢附計畫徵件來函(附件2)、計畫徵件須知(附件3)及計畫書格式(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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