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轉知】教學實踐各區域基地「115年度跨校教師社群」徵件統整資訊
各位師長好,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各區域基地徵求「115年度跨校教師社群」,溫馨提醒各基地徵件截止日期不同,敬請留意檢附來文資訊,歡迎師長踴躍申請。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國立宜蘭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
1、社群成員至少4位教師,來自至少2所不同學校。
2、至少1位為「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大專校院教師。
3、其中至少1位教師「曾獲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以教學實踐研究升等成功」。
4、每位教師僅限參加「1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
5、成員名單經核定後不得更換,但可邀請非社群教師共同參與社群活動。
(二)申請方式:由社群召集人於115年2月12日(四) 23:59前,寄送申請書WORD與PDF檔(召集人務必親筆簽名)至信箱mcli@niu.edu.tw,內容格式不符或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補助經費:最高補助5萬元業務費。
(四)執行期程: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5年11月29日(日)止。
(五)計畫結案:115年12月13日(日)前,將成果報告書上傳至專屬雲端空間。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附件一)。
(七)社群審查原則
1、社群目標、探究主題與活動規劃之關聯性。
2、社群活動與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關聯性。
3、社群活動對教師教學成效或其教學效益擴散。
4、社群活動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議題之可能性。
5、社群如有績優教師成員者,並具體規劃其績優教學經驗之交流及擴散機制,列為優先補助之考量條件之一。
(八)聯絡資訊:國立宜蘭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李孟倢小姐,電話:03-9317101,信箱:mcli@niu.edu.tw。
三、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東區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附件一)、「115年教學實踐研究東區跨校教師社群申請書」(附件二)及「115年教學實踐研究東區跨校教師社群經費編列暨核銷說明」(附件三)供參,相關事宜公告於國立宜蘭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部區域基地網站https://tpr.niu.edu.tw/p/412-1058-4457.php。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部區域基地(國立中山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
1、由4位(含)以上教師組成,成員須包含2所(含)以上不同學校教師。由1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並需包含1名曾獲核定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務/教學實踐研究升等之教師。
2、每位教師僅限參加一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獲補助社群於執行期間內不可變更社群成員。如對其他社群活動有興趣之教師,可以非社群成員方式參與。
(二)申請方式:相關計畫申請書請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23:59前,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 (daiting2163@mail.nsysu.edu.tw),內容不全或格式 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三)補助經費: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前一年度績優社群最高補助六萬元),補助項目限業務費,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相關核銷項目依南區基地規定辦理(詳見南區跨校教師社群經費核銷說明)。
(四)執行期程:115年4月1日(三)至115年10月30日(五)。
(五)計畫結案:執行時程結束後兩週內(115年11月12 日)繳交計畫結案報告。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附件一)。
(七)社群審查原則
1、社群目標主題與規劃活動之連結性。
2、社群活動規劃與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關聯性。
3、社群活動規劃及成效能產出具體教學實踐研究成果或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議題之可能性。
4、社群運作模式及機制規劃是否完善。
5、前一年度跨校教師社群執行亮點。(非必要)。
(八)聯絡資訊:吳小姐,電話07-5252000分機2163。
(九)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南區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附件一)、「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南區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表」(附件二)及「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南區跨校教師社群經費編列暨核銷說明」(附件三)供參。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
1、成員4至8人為原則。
2、成員須包含1名曾執行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升等之教師。
3、由2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二)申請方式:以召集人為代表,於115年2月13日前填寫申請表,並上傳社群運作計畫書(12頁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三)補助經費:最高補助5萬元業務費。
(四)執行期程:115年3月13日至115年11月30日。
(五)計畫結案:須繳交四次以上活動紀錄及一份結案報告,並於115年 12月18日前上傳至所屬雲端儲存空間,或寄至wanping@nycu.edu.tw。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
(七)社群審查原則:
1、外審(80%)
(1)社群目標與教學實踐研究之關聯性。
(2)社群目標與活動規劃之關聯性及可行性。
(3)社群預期成果效益的擴散性。
2、基地學校行政審查(20%)
(1)前一年度跨校教師社群執行亮點。(曾獲114年跨校教師社群補助者)
(2)前一年度活動參與及配合度。(曾獲本區域基地114年跨校教師社群補助者)
(八)聯絡資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吳婉萍計畫助理,E-mail:wanping@nycu.edu.tw,電話:03-5712121#50143
(九)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陽交大)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附件一)、「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陽交大)跨校教師社群運作計畫書」(附件二)及海報文宣。相關申請資訊及表單,亦可於下列資料夾連結閱覽及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zl8gIKOx5YWJkPcBsXu1JwQfNLr-8zrk。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社群成員須包含2校(含)以上學校且至少4位(含)以上專任教師組成,其中一位需曾獲核定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踐研究升等之教師,且社群成員需應至少包含2位技專校院教師。
(二)申請方式:請社群召集人於2月23日(日)晚上23:59前至線上申請(https://forms.gle/n7mbAwKaNN1D4Uzh6)並上傳附件一社群申請計畫書(Word檔),逾期不予受理。
(三)補助經費:每案補助最高新台幣5萬元,補助項目限業務費,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經費編列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編列基準表辦理。
(四)執行期程:自115年4月1日(三)至115年11月30日(一)止。
(五)計畫結案:115年12月15日前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
(七)社群審查原則
1、社群目標與活動規劃之連結度。(25%)
2、社群組成規模、運作機制及預期產出成效。(25%)
3、能產出具體教學實踐與研究成果。(25%)
4、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議題。(25%)
5、社群如有教學實踐研究績優計畫教師成員者,並具體規劃其績優教學經驗之交流及擴散機制,列為優先補助之考量條件之一。
(八)聯絡資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陳薇羽小姐,電話:(02)2771-2171#1129,Email:vivian1012@mail.ntut.edu.tw
(九)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科)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科)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表」(附件一)及「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科)跨校教師社群經費編列暨核銷說明」(附件二)供參。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部區域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教師社群至少4位教師組成,參與教師需來自兩間(含)以上不同學校,其中一位須為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務升等之教師。符合上述條件情況下,歡迎邀請業師共同參與,產生教學新火花。
(二)申請方式:由社群召集人於截止期限(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至收件信箱(orad@mail.ntue.edu.tw)。
(三)補助經費:每一社群補助最高五萬元(獲本基地評選之前一年度績優社群得於今年度申請新社群計畫時,增加至多一萬元社群經費)。
(四)執行期程:115年4月1日(三)至11月30日(一),總計8個月。
(五)計畫結案:社群召集人應於115年12月11日(五)前 將執行成果報告書電子檔上傳至所屬的雲端儲存空間,成果報告書以6-8頁為限 。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
(七)社群審查原則:
1、外部評審(80%)
(1)能增進教學與研究知能。
(2)能產出具體教學實踐與研究成果。
(3)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議題。
(4)社群運作模式與機制規劃完善。
(5)社群運作成果展現。
2、基地評審(20%)
(1)社群成果報告內容應涵蓋申請書所列主題,並規劃適當次數/性質之活動 。
(2)社群成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率。
(3)社群行政配合度(加分項目)。
(八)聯絡資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1、杜欣育計畫專任人員,電話:02-2732-1104轉 85056;電子信箱:orad@mail.ntue.edu.tw
2、游文賢行政專員,電話:02-2732-1104轉 85051;電子信箱: wind22868012@mail.ntue.edu.tw
(九)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教)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附件一)、「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教)跨校教師社群申請書」(附件二)、「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教)跨校教師社群經費編列暨核銷說明」(附件三)及「115年教學實踐研究北區(北教)跨校教師社群活動簽到及紀錄表」(附件四)。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中部區域基地(靜宜大學)跨校教師社群
(一)社群組成:
1、社群成員至少4位教師組成,由1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並須包含1名曾獲核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以教學實務升等成功之教師。
2、社群成員至少須含2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1個社群為限,獲補助社群於執行期間內不可變更社群成員,但可邀請非社群教師共同參與社群活動。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5年2月28日(六)止,請於申請期間填妥執行規劃書Word檔和PDF檔,寄至chiao0123@pu.edu.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申請中區跨校教師社群」,內容格式不符或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補助經費: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憑據核銷。(獲本基地評選之前一年度績優社群得於今年度申請新社群計畫時,增加至多一萬元社群經費)。
(四)執行期程:依核定通過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一)止,成果報告書於115年12月5日(六)前繳交。
(五)計畫結案:115年12月5日前繳交社群成果書面報告。
(六)相關規定敬請參閱申請辦法。
(七)社群審查原則:
1、計畫主題具有創新性(10%)
2、具有跨校跨領域合作特性(20%)
3、能產出具體教學實踐與研究成果(30%)
4、能轉化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議題(30%)
5、經費編列合理性(10%)
6、前年度社群運作成果展現及行政配合度(加分項目)。
(八)徵件說明會暨績優教師社群分享會:
1、活動日期:115年2月23日(一)12:10-13:00。
2、活動地點:線上Google meet會議室(將於會議前提供會議網址)。
3、報名網址:https://reurl.cc/Yk5gNX,即日起至2月20日(五)中午12時止。
(九)聯絡資訊:靜宜大學教務處鄭巧筠助理,電話:04-2632-8001分機11139,電子信箱:chiao0123@pu.edu.tw。
(十)檢附「115年教學實踐研究中區(靜宜)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附件一)、「115年教學實踐研究中區(靜宜)跨校教師社群申請書」(附件二)及「115年教學實踐研究中區(靜宜)跨校教師社群徵件說明暨分享會」活動海報(附件三)。